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产经 >> 详情
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形有哪些(违约金滞纳金有哪些区别)_报资讯
来源: 互联网      时间:2023-07-05 21:31:22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滞纳金和违约金存在重要区别,他们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2、滞纳金属行政法律体系中的概念,是因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缴费义务(如税费、工商管理费等),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具有国家强制性,发生在不平等的行政关系主体之间;违约金属民事法律体系中的概念,是因违反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具有赔偿性的金钱给付义务,发生在平等民事关系主体之间。

3、2、违约金就是损失赔偿。

4、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5、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由此看出,违约金就是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另一方所受的损失,可以约定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看了会喜欢。

标签:

广告

X 关闭

广告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