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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前线”​假借“央视”宣传、蓝蛙餐厅销售过期食品 ...... 一批典型案例曝光!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时间:2023-07-31 18:43:18

假借 " 央视 " 名义举办活动


(相关资料图)

知名餐饮店经营过期食物

360 瓶茅台全是假酒

......

近日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公布一批

民生领域 " 铁拳 " 行动

典型案例

1

中视前线(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假借 " 央视 " 虚假宣传

被罚 20 万元

2023 年 4 月 19 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中视前线(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假借 " 央视 " 名义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 20 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舞台展演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其擅自使用 " 央视 " 名义举办艺术展演活动,命名为 " 央视‘桃李杯’青少年艺术盛典 ",活动项目包括舞蹈、器乐、表演、声乐和美术等类别,面向全国招生并由各地代理商在当地组织比赛,最终由当事人在北京承办总展演活动。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认定,其从未组织、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央视 " 桃李杯 " 青少年艺术盛典,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2

蓝蛙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建国路分公司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被罚 5 万元

5 月 8 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蓝蛙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北京建国路分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作出没收过期食品、罚款 5 万元的行政处罚。

3 月 31 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 3 月 31 日 13 时 50 分,其在吧台经营的饼干标注到期时间为 "2023-03-31 11:45:50",已超过保质期 2 小时 5 分钟。又查,上述饼干名称为 " 冷冻咖啡配点 ",贮存条件为 -18 ℃以下保存,解冻后保质期为 48 小时,至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饼干已解冻后超过 48 小时。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3

刘某经营假冒汾酒、茅台等

涉嫌构成犯罪

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2023 年 6 月 16 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刘某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酒水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经查,发现当事人存放有汾酒、青花汾酒、老白汾酒、贵州茅台、茅台镇酱香白酒、国窖 1573 等品牌白酒。经汾酒、茅台生产厂家工作人员当场鉴定,上述商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茅台假酒 360 瓶、知名品牌假酒 29 箱,及其他包装材料、加工工具等,货值金额 73.5 万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因涉案商品案值较大,涉嫌构成犯罪,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

北京佳华恒润商贸有限公司

经营超限量使用防腐剂食品等

被罚 5 万元

2023 年 3 月 30 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佳华恒润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防腐剂食品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 5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312 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蛋黄软饼(椰奶口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实测值 "1.3"、蛋黄软饼(蔓越莓口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实测值 "1.2",均高于保准指标 "≤1",该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及该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又查,2022 年 4 月 29 日,天津市太师来食品有限公司对上述蛋黄软饼商标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审核,认定当事人销售产品侵犯了天津市太师来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

5

北京佐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用伪造材料申请商标认证

被罚 2 万元

2023 年 6 月 19 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佐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 2 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接受某农业服务中心委托,代理 " 洋溪贡米 " 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2020 年 9 月 4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 " 洋溪贡米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材料。经核实,当事人提交的《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志》复印件所记载的关于 " 洋溪贡米 " 的内容与国家图书馆馆藏的上述书籍中所记载内容不一致,国家图书馆馆藏上述书籍并无 " 洋溪贡米 " 的记载。经查,当事人提交的复印件部分段落文字存在字体大小、字符间距不均等、行间距大小不一、文字倾斜、段落边缘排列不整齐等明显差异,系伪造所得,属于虚假材料。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规定。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 / 中国消费者报 · 中国消费网

记者 / 贾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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